落实十八大精神 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2013年4月15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20层会议室召开了工会第十届第三次职工代表会,公司出席会议的代表总经理韦剑锋、副总经理谢剑琳、财务总监赵春燕、人事部部长张智泉、厂部职员戚建;工会出席会议的代表工会主席周京尼、副主席梅兴桂、工会内审主任李强、工会委员尚志、工会委员刘玲。同时出席会议的还有党委副书记孙国强、公司副总经马剑。
公司工会副主席梅兴桂同志主持了会议。
会上,由工会主席周京尼宣读了《2013年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并提请与会23名职工代表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2013年工资集体协议》。
总经理韦剑锋代表方公司方、工会主席周京尼代表工会方,在2013年工资集体协议进行了签字。
最后,总经理韦剑锋同志指出,工资集体协商的签订是公司经营者懂法、守法、开明、自觉,对于规范公司运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必要性。另外,《工资集体协商》的签订对于职工来说也是一件大事,在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的同时,责任和义务也更加明确了。大家应该认识到,企业是职工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载体。《工资集体协议》中有关福利待遇规定兑现的前提是企业效益的不断增长,所以广大职工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促进公司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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