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5日下午2时许,公司第十届第十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在泰达股份15层报告厅召开。党委书记、董事长胡军同志,工会主席周京尼同志以及公司全体领导,中层干部及职工代表56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工会副主席尚志同志主持。此前,公司工会以部门为单位进行了征求意见,并就工资集体协议召开了相关会议,劳资双方协商代表就合同文本草案进行了平等磋商,达成了一致意见,最终形成了提交职代会审议的合同文本草案。
会上,首先由工会主席周京尼同志向职工代表通报了劳资双方协商代表产生的过程及工会主席团会议精神;接着周京尼同志就《集体协商办法》和《2019年工资集体协议》逐项进行宣读并加以解释;随后,与会代表就上述事项逐项进行举手表决并一致通过;接下来,由周京尼同志宣读第十届第十一次职代会会议决议;然后,资方首席代表胡军同志、工会主席周京尼同志分别代表企业方和职工方签订了《集体协商办法》及《2019年工资集体协议》。
最后,胡军同志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公司“二次创业”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公司站在新起点,要传承企业的优良历史,大家要同心同德、同舟共济,要以“滚石上山”的干劲投入工作;二是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全体员工的辛勤劳动。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看到了大家在困难面前的团结一致,永不放弃的精神。对员工来说,大家的发展得益于公司提供的良好平台,因此,公司的和谐发展需要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合和共赢的良好局面。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对于建立稳定协商的企业劳动关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工会“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型劳资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三是要切实关心职工生活,抓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加大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力度,让职工真切感受公司的温暖。同时,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解惑释疑,化解矛盾,把思想工作与关心职工生活结合起来,为公司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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